东莞档案文件文档销毁服务一览表十、费用结算及日常回访 档案档案销毁程序:对已失效的档案,由档案员登记造册,经相关共同检验,报总经理批准后,按规定销毁。经批准销毁的档案,可单独存放半年,证确无保留价值时,再行销毁,以免误毁。销毁文件必须在进行,并指派专人监销,文件销毁后,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。
东莞档案文件文档销毁服务一览表的详细信息由东莞各镇销毁公司 东莞报废产品公司提供,该企业负责东莞档案文件文档销毁服务一览表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。迅收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信息网址:https://hubei.xunshou.com/huishou/dgsxh21/4682674.html 复制本页标题和网址,推荐给您的好友